我觉得我看了赠我一场白首离之后,老夫的少女心都萌翻了,小孩来咯这书写得太好了,好羡慕他们之间的至死不渝的感情纠葛,推荐给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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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的喜帖看到了吗?新娘是丞相千金呢。」
军营庆功宴上,我笑着饮尽他敬的合卺酒。
作为随军十年的大夫,我亲手治好他身上三十七道伤。
却治不好他心口那道叫「门当户对」的旧疮。
那夜他醉醺醺踹开我的医帐,将我按在药柜上亲吻。
「乖乖做我的地下情人,不好吗?」
我笑着点头说好,然后在他出征时彻底消失。
三年后,边关告急,我作为敌国军师坐在营帐中。
被俘的他赤脚站在雪地里嘶吼:
你明明说过永远不会离开我!」
我抚着怀中暖炉轻声问:
「将军是不是记错了?」
「说那句话的人——」
「十年前就死在你的合卺酒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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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营里的喧嚣像一锅滚沸的水,咕嘟咕嘟地冒着泡,蒸腾着打了胜仗后的狂喜与燥热。酒气、烤肉的焦香、男人们汗湿的体味、还有一丝若有若无、无论如何清洗都挥之不去的血腥与铁锈气,混杂在一起,构成一种独特而熟悉的战场庆功气息。
中央大帐灯火通明,粗豪的划拳声和笑骂声几乎要掀翻帐顶。那是胜利者的狂欢,生命在死神指尖惊险掠过后纵情的宣泄。
边缘处的医帐却像是被遗忘的角落,寂静而冷清。只有一盏孤零零的油灯,豆大的火苗勉强照亮着四周堆积如山的草药柜和散发着苦涩清香的各类器具。空气中弥漫着干净的纱布、煮过的器械和各式药膏混合的味道,与外面的酒肉喧嚣格格不入。我坐在灯下,慢慢擦拭着一套银针,指尖掠过冰冷的锋芒,听着外面隐约传来的、被风声扯碎的喧闹。每一根针都亮得能照见人影,照见我平静得近乎麻木的脸。
帐帘猛地被掀开,带进一阵冷风和更清晰的喧嚣。一个小兵满脸红光,带着酒气嚷道:“林先生!将军正到处敬酒呢!都快把各营走遍了!您快去主帐喝一杯吧!天大胜仗!您可是大功臣!”
我抬眼,笑了笑,笑容是十年如一日打磨出的温和面具:“伤兵营刚安稳,夜里恐有发热反复,离不开人。你们尽兴便是。”
小兵却不肯走,凑近几步,压低了些声音,语气里带着一种想要分享秘密又按捺不住的兴奋:“先生,您还没听说吧?将军的喜帖!已经发到各营副将手里了!乖乖,丞相府的千金呢!那可是真正的金枝玉叶!听说貌美贤德,和咱们将军真是……天作之合!”
他的话头猛地刹住,似乎意识到失言,目光在我这简陋的医帐和一身素袍上打了个转,有些讪讪地摸了摸鼻子:“呃……将军说了,全军同喜,皆有赏赐!先生,您可是将军最看重的人,这杯喜酒,您肯定跑不了!”
我擦拭银针的手指几不可查地顿了一瞬,然后继续动作,只是指尖下的银针似乎骤然变得刺骨冰冷。灯花在一旁轻轻爆了一下,炸开一点细微的焦味。
“是吗?”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说,平稳得没有一丝波纹,像结了冰的湖面,“那是大喜事。将军苦战多年,终得良配,值得庆贺。”
小兵干笑两声,忙不迭退了出去,仿佛这医帐里有什么令他不安的东西。
帐内重新恢复死寂。我放下银针,目光落在跳跃的灯焰上,有些失神。药柜的巨大阴影投在脸上,明明灭灭。
丞相千金。
四个字,像四把生了锈的钝刀,慢慢地、反复地割扯着什么。
十年了。
我跟着他十年了。从他还是个籍籍无名、浑身棱角、只会拼命的边军校尉,到他成为威震四方、圣眷正隆的镇北将军。
这十年,我在这医帐里,在这伤兵营中,亲手为他缝合过无数次伤口。刀伤、剑伤、箭伤、枪伤…林林总总,三十七道。最深的那一道,在左胸,离他的心口只有半寸。那一次,敌军冷箭,透甲而入,我把他从尸堆里扒出来时,他浑身冰凉,只剩一口气。我守了他三天三夜,用刀挖出断裂的箭头,用最烈的酒清洗创口,用烧红的烙铁止血,用尽了毕生所学,才将他从阎王殿硬生生拖回人间。
他高热昏沉时,死死攥着我的手,汗湿的额头青筋暴起,一遍遍地嘶哑地喊:“沐辰…别走…疼…”
那时帐外风雪嚎啕,帐内油灯昏暗,他的手指烫得烙铁一样,紧紧缠着我的手指,仿佛那是唯一的浮木。
我以为,我治得好他身上所有的伤。哪怕白骨可见,哪怕脏腑移位。
却原来,心口那道名为“门当户对”的陈年旧疮,早已溃烂入骨,脓血暗流,无药可医。
金枝玉叶,丞相千金。确实,般配。他浴血搏杀,挣下的不就是这锦绣前程、如玉佳人么?
我算什么呢?一个见不得光的随军大夫,一个男人。
帐外的喧嚣浪潮般一阵高过一阵,朝着医帐的方向涌来。火把的光亮将帐帘照得通明,人影幢幢。
“林先生!林先生!将军来给您敬酒了!”喧哗声停在帐外,带着醉醺醺的起哄。
帐帘再次被挑起,高大的身影几乎堵住了整个入口。他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