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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像是被扔进了一个高速旋转的滚筒,天旋地转,五脏六腑都错了位,最后“噗”一声,砸进了一具陌生的身体里,沉重得如同灌了铅。
林潇潇猛地睁开眼,剧烈的头痛让她龇牙咧嘴。入目是绣着繁复到让人眼晕的缠枝莲纹的纱帐顶,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甜腻得过分的熏香,闻得她直想打喷嚏。她僵硬地转动脖颈,发出“嘎吱”的轻微声响,视线落在旁边黄花梨木梳妆台上那面模糊的铜镜上——镜子里映出一张苍白却难掩艳丽,但眉宇间带着一股挥之不去的骄纵戾气的脸。
不是她的脸!
记忆碎片如同决堤的洪水,汹涌地冲进她的脑海。她,林潇潇,二十一世纪五好青年(自封的),资深社畜兼咸鱼,就因为熬夜追完一本古早虐恋小说《王爷的替嫁宠妃》,并愤然写下三千字长评吐槽里面恶毒女配的降智行为后,眼前一黑,再醒来,就成了这个和她同名同姓的、书中结局是被男主一杯毒酒送走的、永宁侯府庶出的三小姐!
而今天,按照剧情,就是她这个恶毒女配第一次出手,给书中的女主,那位光风霁月、温婉坚韧的安远侯嫡女沈芷娴,送“加料”点心的日子!那点心掺了能让人浑身发痒起红疹的玩意儿!
“造孽啊!”林潇潇在心里哀嚎一声,猛地从床上弹坐起来,抱着被子瑟瑟发抖。走原主的老路?那是必死无疑!她好不容易(并不)重活一次,可不是为了再来体验一遍花样作死流程的!
“三小姐,您要的点心备好了。”丫鬟秋月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畏惧。
林潇潇一个激灵,掀开被子光脚踩在冰凉的地板上,刺骨的凉意让她混乱的脑子清醒了几分。她冲到桌边,那打开的食盒里,一碟精致异常的芙蓉糕散发着诱人的甜香。
“拿走拿走!”林潇潇像挥苍蝇一样使劲摆手,脸上是毫不掩饰的嫌弃,“这甜腻腻的东西,看着就没胃口,油糖混合物,热量炸弹!谁爱吃谁吃去!”
秋月愣住了,端着食盒进退两难:“小姐,您不是说……要亲自送去给沈小姐‘赔礼’……”
“赔礼?我赔她个……”林潇潇及时把不雅词汇咽了回去,眼珠滴溜溜一转,原主的记忆里,今天外面似乎有集市?她摸了摸袖袋,还好,有些散碎银两。“我改变主意了!我要出去逛逛,透透气!你,把这点心拿去喂后院的锦鲤,别跟着我!”
不顾秋月惊愕得能塞进一个鸡蛋的嘴,林潇潇随手抓了件看起来不算太扎眼的藕荷色披风,像个逃难的兔子一样,溜出了压抑的永宁侯府。
京城的街道比书中描写的还要热闹百倍。叫卖声、吆喝声、车马声、孩童的嬉笑声混杂在一起,充满了鲜活的烟火气。林潇潇深吸一口这没有封建礼教束缚(暂时)的自由空气,感觉自己那颗被996摧残过的心脏又重新活蹦乱跳起来。
“糖——炒——栗——子——嘞!又香又甜的糖炒栗子!”
霸道的焦糖香气混着栗子特有的坚果芬芳,像一只无形的小勾子,精准地抓住了林潇潇的嗅觉。她循着香味望去,只见一个围着粗布围裙的老汉,正奋力地在大铁锅里翻炒着乌黑发亮的砂石和棕红色的栗子,那热气腾腾的样子,看着就暖心暖胃。
“老板,来一包!最大的那包!”林潇潇咽了口口水,豪气干云地摸出铜钱。什么大家闺秀仪态,什么细嚼慢咽,在美食面前通通见鬼去吧!
抱着热乎乎、用厚实油纸包得严实的糖炒栗子,林潇潇心满意足地剥开一颗,金黄油亮的栗子肉塞进嘴里,糯、甜、香瞬间充盈口腔。“唔!这才是人吃的东西嘛!”她幸福地眯起了眼,一边咔嚓咔嚓地嚼着,一边琢磨着未来。
远离剧情主线?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当个小地主婆?听起来很美,但前提是得有足够的钱。原主一个不受宠的庶女,月例银子少得可怜,还不够她买几盒好胭脂的。难道要去抱男主秦王萧煜的大腿?林潇潇立刻打了个寒颤,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原著里原主就是舔狗不得好死,她才不要重蹈覆辙!而且那位爷阴晴不定,煞气冲天,靠近他都觉得折寿!
正胡思乱想着,前方传来一阵轻微的骚动和马蹄声。
林潇潇抬头望去,只见一辆装饰清雅、并不张扬的马车停在路边,车帘被一只素白纤手掀开,一名女子正扶着丫鬟的手,姿态极其优雅地缓步下车。
那人穿着一身月白色的软银轻罗百合裙,身姿窈窕,步履从容不迫,仿佛每一步都丈量过一般标准。初夏的日光落在她身上,仿佛给她周身镀上了一层柔和的光晕。她微微侧头,对丫鬟低声吩咐了什么,露出线条优美的下颌和一小截白皙如玉的脖颈。眉不描而黛,唇不点而朱,一双秋水般的眸子清澈明净,气质温婉沉静,像一幅缓缓展开的、带着墨香的江南水墨画,与这喧嚣的市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是沈芷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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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潇潇的心脏不争气地“咚咚”狂跳起来,手里的糖炒栗子差点掉地上。书中用再多辞藻堆砌,也不及亲眼所见之万一。这位女主,当真是钟灵毓秀,担得起所有赞美,连她这个现